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創新算是持續競爭優勢嗎?

只要一家公司的競爭優勢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這個優勢是很難摹仿的話,它就能一直在潮流上,因為能滿足這種需求的公司相對稀少,也就沒有週期的問題,你就能投資它一輩子,這是我對持續長期競爭優勢的理解。那麼如果一家公司的競爭優勢就是創新呢?實際上蘋果就是這樣一間公司,它從頭到尾的競爭優勢都是創新,從第一台個人電腦,到ipod,到iphone都是這樣的東西。實際上創新可以作為一種競爭優勢,當然很好,但是以投資的角度它最大的缺點
就是很難加以判斷。GM推出多樣汽車選擇概念之後,你很難從這一點去推敲出他能持續創造出別的概念,實際上也沒有。當蘋果創造出了第一台電腦,你可以說Jobs跟Wozniak都很有才華,但你沒辦法預期他們會持續推出很棒的商品,就像你也沒辦法說Mark Zuckerberg它可以再創造另一個跟Facebook一樣棒的東西。某種程度來說創新既然是新的東西,我們很難想像或預估他的產生。我們再舉巴菲特成功的投資來比較,可口可樂就是可樂甚至是氣泡飲料的代名詞,從小的時候就已經深入人心的印象,這些都是可口可樂已經發生的競爭優勢,我們從中看到它持續滿足在這種汽水以及帶來歡樂感覺的需求,而且非常難摹仿。我想這因為無法預估也是為甚麼巴菲特不投資科技業的原因,其實所謂的科技業,指的還是泛電腦這種有運算核心在裡面相關的產業,而電腦很年輕,不過30年,所以變化很大,決勝的點還是在於創新,創新或許有一套方式,但更多時候是機緣巧合,所以科技業很多一代拳王,Palm, HP, DEC, DELL, Nokia, Moto,全部都是紅極一時,其中有些像是Palm, Dell在剛開始都有很棒的點子,但最後都沒辦法持續,而巴菲特就是覺得創新這種機緣巧合太難評估,以下是他對投資蘋果公司的評論


"Even though Apple may have the most wonderful future in the world, I'm not capable of bringing any drink to that particular party and evaluating that future," Buffett said during a visit to South Korea. "I simply look at businesses where I think I have some understanding of what they might look like in five or 10 years.""We held very few in the past and we're likely to hold very few in the future," Buffett said of electronics makers. He noted that a company like Coca-Cola, on the other hand, is "very easy for me to come to a conclusion as to what it will look like economically in five or 10 years, and it's not easy for me to come to a conclusion about Apple."

與其說巴菲特不了解科技業,不如說他太瞭解科技業了,以致於認為創新是不能夠被評估的。另外我還想討論持續這一點,創新並不是一個連續性的過程,假設一個人他的生長環境,思考模式都很利於創新,例如不喜歡跟別人一樣特立獨行,我在一些創新者身上都看到這樣的特質,但也不表示他在開創了一個新點子後,在一段可預估時間內會開發出其他新的點子,中間的間隔時間可能是三五年,但也可能是30年,重點就在於這種創新的過程不是連續性的,而是間斷會發生的。當然有些人有方法可以提升他的創新效率,例如觀察消費者需求,許多人對於這一點,跟創新的本身都發展出一套理論,也實際有些人下了一些苦功,例如實際跟消費者生活在一起等等,我認為這些這有幫助,但並非創新的關鍵。我認為整體環境跟內在的配合,以及個人對產品的信念是不是剛好市場是稀少的才是關鍵,例如Mark Zuckerberg 要不是住在大學宿舍這種環境,以及不擅於交友這種性格,他不會發展出Facebook。賈伯斯從禪學的學習當中,一直相信簡化是產品應該要有的形態,所以他一直創造在外型跟使用上更為簡化的產品,而這也創造了Apple的產品特別的簡潔的特質。但是所謂的持續的競爭優勢,應該要連續不斷發生,但創新是一種本質是一種不連續的過程。所以創新並不是一種持續性的競爭優勢。
但光是創新本身並不能成為一個產品,一家公司只要有一定規模,且在招募的時候注意一些特質,公司內部就不乏有創意的人或所謂奇怪的人,很多點子不用是公司的執行長自己想的,但是你要辨認出他是個好點子,把它佔為己有,並把它良好的執行,這個才是最重要的關鍵,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蘋果,GOOGLE,亞馬遜持續推出好的產品跟服務,這是因為他們擁有我定義成創新執行力這種東西。創新執行力就是一種能力,可以辨認出一個好點子的願景,良好的組織周邊的資源形成最後的產品與控制成本,並且有力的在公司內部以及外在環境去除阻礙,推動新產品的方向。創新執行力是可以持續發生的,這才是真正的持續性競爭優勢。還有別的例子可以說明創新的執行力有多重要,像是Body Shop是創辦人是在美國看到一加天然的香皂店,才回英國開同樣的店鋪,而麥當勞的創始者麥當勞兄弟並沒有將它發揚光大,是Ray Kroc把它買下來之後,才演變成現在的速食聯鎖店的形態,執行的能力在這邊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
創新不是持續的競爭優勢,但創新的執行力是,而且它是很難摹仿的競爭優勢,證據就在於公司年報中幾乎每一家公司都把創新列為主要的方向,但你很少可以找到真的可以持續創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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